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适应时代要求,从2014年始着手“两微一端”建设,充分利用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平台,依托互联网拓展检务公开渠道,努力打造阳光检务,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。
检务公开方面。一是完善案管大厅建设。2014年年底,该院建设了案管大厅,并逐步完善各项设施。建立了独立的赃款赃物保管室、律师接待室,配备了彩色打印机、高速扫描器及外网案件查询终端等,制定了案管制度流程图。二是做好案件信息公开。开设检察专网,由案管部门负责,协调技术部门、公诉部门将生效判决书、起诉书等需要公开的文书及时公开在互联网上;开通专门的信息查询平台,方便辩护人、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查询;加快电子卷宗的上线工作进程,进一步方便律师查阅、复制卷宗。2015年,该院案管中心协同业务部门公开法律文书121件、程序性信息451条。三是注重自我监控。为适应新的办案方式,杜绝超期办案,该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监管作用,对侦监、公诉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实行全程监管,及时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期限口头预警、书面预警,防止违反程序、超期办案等情形发生,以检务公开促司法公正。
检察宣传方面。该院既注重与传统媒体合作,又注重发挥政务微博、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,实时发布、更新检察工作信息,截至目前,共发布微博1590余条,大大增强了与网民的沟通和互动,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。具体做法:一是突出特色。在腾讯微博主页封面插入具有老城区特色的图片,突出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,凸显检察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。二是发挥引导作用。注重公开该院工作动态、宣传优秀干警事迹,对社会关注热点进行正面引导。三是提高便捷性。新增微信公众号,群众通过手机添加关注可随时了解该院检察工作最新情况。四是注重规范性。专人负责、严格标准、领导审核,办公室、宣传处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,实时处置网络舆情引发的负面影响。五是追求实效化。对群众举报、社会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,保证检务公开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。
代表、委员联络方面。一是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,积极开展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,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定期征求代表、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。认真分析、及时反馈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,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、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件、事件的办理。二是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,扎实开展“规范权力行使、接受人民监督”“检风检纪社会评议”和“检察开放日”等活动,定期将市检察院印发的《检察工作通讯》呈送区人大常委会,方便人大代表了解检务工作最新动态,增强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。
(责任编辑:Nancy)